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自2011年7月开业以来,在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支持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社区民众”的市场定位,求真务实、稳健经营、突出特色、开拓创新,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现将我行基本情况简介介绍如下:

        一、简介。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批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由宁夏银行发起设立并控股,注册资本4400万元,于2011年7月28日正式挂牌营业。

        二、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

        三、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注册资金4840万元,其中宁夏银行出资1100万元,占总股本的25%;其余3家企业法人出资869万元,占总股本的19.75%;42名自然人出资2431万元,占总股本的55.25%。

        四、部门设置。村镇银行下设三家分支机构即总行营业部、华天支行、龙城支行。总行设置四个部门,即风险合规部、综合办公室、财务会计部、行政事务部。

        五、人员构成。目前,全行从业人员50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中层干部14人,员工31人,党员14人,平均年龄30岁。

        六、班子分工。(一)张根东董事长、行长(宁夏银行委派干部):主持全面工作;(二)杨鹏军监事长(宁夏银行委派干部):分管党建工作;(三)刘庆副行长(宁夏银行委派干部):分管风险合规部和综合办公室;吴小莉行长助理(宁夏银行委派干部):分管总行财务会计部和行政事务部。